问题 | 法律问题与实践挑战 |
释义 | 隐名股东的股东权可以根据最高法院规定确认,如果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之间就投资权益发生争议,法院将支持实际出资人主张权利,而不支持名义股东的否认。 法律分析 隐名股东的股东权可以依据以下规定确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二十四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订立合同,约定由实际出资人出资并享有投资权益,以名义出资人为名义股东,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对该合同效力发生争议的,如无法律规定的无效情形,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合同有效。 前款规定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因投资权益的归属发生争议,实际出资人以其实际履行了出资义务为由向名义股东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名义股东以公司股东名册记载、公司登记机关登记为由否认实际出资人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拓展延伸 法律问题的应对策略与实践经验 在面对法律问题时,制定有效的应对策略并积累实践经验至关重要。首先,了解法律问题的本质和相关法规是关键。通过深入研究和分析,可以明确问题的核心要素,确保制定的策略符合法律要求。其次,与同行律师或专家进行交流和合作,借鉴他们的经验和见解,以便更好地应对挑战。此外,保持持续学习和更新知识,关注法律领域的最新动态,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应对变化和新兴问题。最重要的是,勇于面对挑战并灵活应对,不断总结经验教训,不断改进和优化策略,以提高解决法律问题的能力和效率。通过积累实践经验,我们可以更加从容地应对各种法律问题,为客户提供更好的法律服务。 结语 面对法律问题,了解法规、与专家合作、持续学习并灵活应对,是制定有效策略的关键。通过积累实践经验,我们能更从容地解决问题,为客户提供更好的法律服务。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二十四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订立合同,约定由实际出资人出资并享有投资权益,以名义出资人为名义股东,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对该合同效力发生争议的,如无法律规定的无效情形,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合同有效。 前款规定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因投资权益的归属发生争议,实际出资人以其实际履行了出资义务为由向名义股东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名义股东以公司股东名册记载、公司登记机关登记为由否认实际出资人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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