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公民享有如下基本权利和自由: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宗教信仰自由;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人格尊严不受侵犯;住宅不受侵犯;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护;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劳动的权利;休息的权利;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受教育的权利;进行科学研究、文学艺术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三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第三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国家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任何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破坏社会秩序、损害公民身体健康、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宗教团体和宗教事务不受外国势力的支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