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社会保障卡制卡成功了,在社保局领取,一般由公司统一发放。 社会保障卡激活的两种方法如下: 1、参保人需持本人社会保障卡、身份证明原件到对应银行营业网点激活社会保障卡,激活后医疗保险账户将恢复正常。在医保定点医院使用社保卡直接启用社保功能。 2、参保人员在医保定点药店首次使用社保卡时,插入原医保卡,再按要求插入社保卡后,即可启用社保卡。 申请发行社会保障卡,需提交下列材料: 1、填写完备的社会保障卡发行注册申请表; 2、社会保障卡发行筹备情况说明; 3、符合全国统一规范要求的应用领域和卡内应用文件结构; 4、按照统一要求设计的卡面样式; 5、本地区社会保障卡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 6、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管理办法》第六条 发行社会保障卡的地区应建立规范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业务流程,各项业务间具有较强的综合协调性,能够保证社会保障卡的有效应用。同时,还应具备以下技术条件: (一)建立为社会保障卡应用提供后台支持的业务管理系统、数据库和适于用卡方式的信息网络; (二)具备支持社会保障卡管理和应用的技术力量,包括人员、设备等,能够快速完成社会保障卡应用的系统布局; (三)制定规范可行的实施方案,包括应用设计方案、费用解决方案、信息采集方案和具体发行方案等; (四)建立科学完善的社会保障卡发行、管理制度和明确的内部控制程序,并制定应对突发事件的预案; (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规定的其他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