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冷静期后多少天内可以办理 |
释义 | 一、离婚冷静期后多少天内可以办理 1、离婚冷静期过后30日内可以去领取离婚证,超过时间视为撤销离婚。协议离婚需要经过两个30天: (1)第一个30天如果有一方不想离婚,可申请撤回离婚登记,即“冷静期”; (2)第二个30天是前一个30天届满后,双方需要再次本人亲自到场,如果有一方不去领,就视作撤回离婚申请了。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二、协议离婚的程序有什么 1、当事人提交证件和证明材料; 2、婚姻登记员查验相应证件和证明材料; 3、婚姻登记员向当事人讲明民法典关于登记离婚的条件; 4、婚姻登记员询问当事人的离婚意愿以及对离婚协议内容的意愿; 5、双方自愿离婚且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在监誓人面前签名; 6、夫妻双方亲自在离婚协议上签名;婚姻登记员作监誓人。协议书夫妻双方各一份,婚姻登记处存档一份; 7、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离婚协议书进行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填写《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和离婚证; 8、颁发离婚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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