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房屋被鉴定为危房后怎么处理 1、房屋被鉴定为危房一般有以下处理方式: (1)观察使用。适用于采取适当安全技术措施后,尚能短期使用,但需继续观察的房屋; (2)处理使用。适用于采取适当技术措施后,可解除危险的房屋; (3)停止使用。适用于已无修缮价值,暂时不便拆除,又不危及相邻建筑和影响他人安全的房屋; (4)整体拆除。适用于整栋危险且已经没有修缮价值,需要立即拆除的房屋。 2、法律依据:《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第八条 鉴定机构进行房屋安全鉴定应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受理申请; (二)初始调查,摸清房屋的历史和现状; (三)现场查勘、测试、记录各种损坏数据和状况; (四)检测验算,整理技术资料; (五)全面分析,论证定性,作出综合判断,提出处理建议; (六)签发鉴定文书。 二、违建的房子被强拆的最后怎么处理 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