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北仑青年公寓申请条件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1984年3月1日以后(含1984年3月1日)出生,且申请时年龄已满18周岁。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出生日期放宽至1982年3月1日以后(含1982年3月1日),博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出生日期放宽至1979年3月1日以后(含1979年3月1日);2.在北仑区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12个月且申请时仍在缴纳(补缴无效);3.申请人为本区户籍或持有在北仑区办理的有效《浙江省居住证》;4.申请人及家庭成员(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在北仑区域内无房屋(包括住宅及非住宅,但不包括集体土地上房屋,以不动产登记和房管处备案为准),且近5年内无房屋交易记录。5.申请人及配偶非机关、事业单位的在编人员。 法律依据:《北仑区青年公寓申购管理办法(试行)》一、资格核验 (一)青年公寓申请人在申请资格核验时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1984年3月1日以后(含1984年3月1日)出生,且申请时年龄已满18周岁。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出生日期放宽至1982年3月1日以后(含1982年3月1日),博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出生日期放宽至1979年3月1日以后(含1979年3月1日); 2.在北仑区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12个月且申请时仍在缴纳(补缴无效); 3.申请人为本区户籍或持有在北仑区办理的有效《浙江省居住证》; 4.申请人及家庭成员(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在北仑区域内无房屋(包括住宅及非住宅,但不包括集体土地上房屋,以不动产登记和房管处备案为准),且近5年内无房屋交易记录。 5.申请人及配偶非机关、事业单位的在编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