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投资人可以通过什么方式取得保险公司股权? |
释义 | 投资人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取得保险公司股权:(一)发起设立保险公司;(二)认购保险公司发行的非上市股权;(三)以协议方式受让其他股东所持有的保险公司股权;(四)以竞价方式取得其他股东公开转让的保险公司股权;(五)从股票市场购买上市保险公司股权;(六)购买保险公司可转换债券,在符合合同约定条件下,取得保险公司股权;(七)作为保险公司股权的质权人,在符合有关规定的条件下,取得保险公司股权;(八)参与中国保监会对保险公司的风险处置取得股权;(九)通过行政划拨取得保险公司股权;(十)中国保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风险提示:投资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成为保险公司的股东:(一)因严重失信行为被国家有关单位确定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且应当在保险领域受到相应惩戒;(二)股权结构不清晰或者存在权属纠纷;(三)曾经委托他人或者接受他人委托持有保险公司股权;(四)曾经投资保险业,存在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作不实声明的行为;(五)曾经投资保险业,对保险公司经营失败负有重大责任未逾三年;(六)曾经投资保险业,对保险公司重大违规行为负有重大责任;(七)曾经投资保险业,拒不配合中国保监会监督检查。 投资人取得保险公司股权的方式有哪些? 投资人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取得保险公司股权:(一)发起设立保险公司;(二)认购保险公司发行的非上市股权;(三)以协议方式受让其他股东所持有的保险公司股权;(四)以竞价方式取得其他股东公开转让的保险公司股权;(五)从股票市场购买上市保险公司股权;(六)购买保险公司可转换债券,在符合合同约定条件下,取得保险公司股权;(七)作为保险公司股权的质权人,在符合有关规定的条件下,取得保险公司股权;(八)参与中国保监会对保险公司的风险处置取得股权;(九)通过行政划拨取得保险公司股权;(十)中国保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风险提示:投资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成为保险公司的股东:(一)因严重失信行为被国家有关单位确定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且应当在保险领域受到相应惩戒;(二)股权结构不清晰或者存在权属纠纷;(三)曾经委托他人或者接受他人委托持有保险公司股权;(四)曾经投资保险业,存在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作不实声明的行为;(五)曾经投资保险业,对保险公司经营失败负有重大责任未逾三年;(六)曾经投资保险业,对保险公司重大违规行为负有重大责任;(七)曾经投资保险业,拒不配合中国保监会监督检查。 以竞价方式取得保险公司股权的,需要备案吗? 需要。保险公司股权采取协议或者竞价方式转让的,保险公司应当事先向投资人告知《保险公司股权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参加竞价的投资人应当符合《保险公司股权管理办法》有关保险公司股东资格条件的规定。竞得保险公司股权后,应当按照规定,报中国保监会批准或者备案。不予批准的,相关投资人应当自不予批准之日起一年内转出。风险提示:投资人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取得保险公司股权:(一)发起设立保险公司;(二)认购保险公司发行的非上市股权;(三)以协议方式受让其他股东所持有的保险公司股权;(四)以竞价方式取得其他股东公开转让的保险公司股权;(五)从股票市场购买上市保险公司股权;(六)购买保险公司可转换债券,在符合合同约定条件下,取得保险公司股权;(七)作为保险公司股权的质权人,在符合有关规定的条件下,取得保险公司股权;(八)参与中国保监会对保险公司的风险处置取得股权;(九)通过行政划拨取得保险公司股权;(十)中国保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公司股权可以用来投资吗?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非货币投资的非货币形式,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财产都可以投资,股权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所以股权可以用来投资。近年来,股权出资已经成为越来越普遍的出资形式,以股权置换完成对新公司的出资是许多投资者优先选择的出资方式,尤其是在上市公司组建过程中。允许投资人以股权出资,是能够丰富股权权能,通过激活股东已往投入到公司所形成资产,增加股权利用的渠道,同时降低转让的交易成本,有效调动投资人的积极性,促进投资。 如何投资公司股权? 对上市公司的股权就需要先购买该公司的股份,购买股份需要先去证券交易中心开户,之后才能购买公司的股份,享有股份带来的分红权等其他权益。对股份的购买,如果购买额度高达到3%时,就需要公告三日,才可继续购买,后每增加3%都需要公告,购买达到30%时,就需要向其他股东公告收购。而对于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投资,就意味着有限公司加入新的股东,就需要走公司法程序,既需要过半数股东同意且其他不表示之股东不主张优先购买权。 股权投资转让方式是什么 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投资的方式有两种:1、股东将股权转让给其它现有的股东,即公司内部的股权转让;2、股东将其股权转让给现有股东以外的其它投资者,即公司外部的股权转让。《公司法》七十一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该内容由 陆洋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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