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法律效力位阶共分六级,从高到低依次是:根本法、基本法、普通法、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行政规章。法律效力位阶,是指每一部规范性法律文本在法律体系中的纵向等级。下位阶的法律必须服从上位阶的法律,所有的法律必须服从最高位阶的法.。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 第八十八条 法律的效力高于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行政法规的效力高于地方性法规、规章。 第八十七条 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一切历局雹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 第八十九条 地方性法规的效力高于本级和下级地方政府规章。省、肢帆自治区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的效力高于本行政区域内的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 第九十二条 同一机关制腊袭定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特别规定与一般规定不一致的,适用特别规定;新的规定与旧的规定不一致的,适用新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