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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四级高级法官对应行政级别
释义
    四级法官相当于高级法官级别。四级高级员额法官对应的行政级别可以是正科也可以是副处。比如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庭长是正科,对应一级员额法官,但年限比较久,是可以晋升到四级高级员额法官等级的。中国法官等级法官的等级确认,以法官所任职务、德才表现、业务水平、审判工作实绩和工作年限为依据。法官等级是表明法官级别、身份的称号,是国家对法官专业水平的确认。
    大法官和一级、二级高级法官和最高人民法院其他法官的等级,由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及所辖法院的三级、四级高级法官和一级、二级法官,以及高级人民法院其他法官的等级,由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批准,中级人民法院及其所辖法院的三级、四级、五级法官的等级,由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批准。
    法官等级设下列四等十二级:
    (一)首席大法官;
    (二)大法官:一级、二级;
    (三)高级法官:一级、二级、三级、四级;
    (四)法官:一级、二级、三级、四级、五级。
    最高人民法院
    院长:首席大法官;
    副院长:一级大法官至二级大法官;
    审判委员会委员:二级大法官至二级高级法官;
    庭长:一级高级法官至二级高级法官;
    副庭长:一级高级法官至三级高级法官;
    审判员:一级高级法官至四级高级法官;
    助理审判员:一级法官至三级法官。
    高级人民法院
    院长:二级大法官;
    副院长:一级高级法官至三级高级法官;
    审判委员会委员:二级高级法官至四级高级法官;
    庭长:二级高级法官至四级高级法官;
    副庭长:二级高级法官至一级法官;
    审判员:二级高级法官至二级法官;
    助理审判员:一级法官至四级法官。
    中级人民法院
    院长:一级高级法官至三级高级法官;
    副院长:二级高级法官至四级高级法官;
    审判委员会委员:三级高级法官至一级法官;
    庭长:三级高级法官至一级法官;
    副庭长:三级高级法官至二级法官;
    审判员:三级高级法官至三级法官;
    助理审判员:二级法官至五级法官。
    基层人民法院
    院长:三级高级法官至四级高级法官;
    副院长:四级高级法官至一级法官;
    审判委员会委员:四级高级法官至二级法官;
    庭长:四级高级法官至二级法官;
    副庭长:四级高级法官至三级法官;
    审判员:四级高级法官至四级法官;
    助理审判员:三级法官至五级法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等级暂行规定》
    第二条 为了实现对法官的科学管理,增强法官的责任心和荣誉感,保障法官依法行使国家审判权,国家实行法官等级制度。
    第三条 法官等级是表明法官级别、身份的称号,是国家对法官专业水平的确认。
    第四条 法官等级根据法官的职务编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 第二十六条 法官实行单独职务序列管理。法官等级分为十二级,依次为首席大法官、一级大法官、二级大法官、一级高级法官、二级高级法官、三级高级法官、四级高级法官、一级法官、二级法官、三级法官、四级法官、五级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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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6 18:42: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