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承租人店面被洪水毁损严重有权解除租赁合同吗 |
释义 | 一、承租人店面被洪水毁损严重有权解除租赁合同吗 1、承租人店面被洪水毁损严重有权解除租赁合同。 2、洪水毁损店面系不可抗力,是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承租人因不可抗力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可以同出租人商议解除租赁合同,商议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申请,请求人民法院解除该租赁合同。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九条 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可以请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二、什么时候租赁合同无效 出租人就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房屋,与承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无效。 但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有效。 三、租赁合同解除的其他原因是什么 有下列情形之一,非因承租人原因致使租赁物无法使用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租赁物被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 (二)租赁物权属有争议; (三)租赁物具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关于使用条件的强制性规定情形。 以上的内容告诉我们,承租人店面被洪水毁损严重有权解除租赁合同。洪水毁损店面系不可抗力,是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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