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劳务合同只有劳务公司盖章没有签字日期是有效的。 只签字不盖章或只盖章不签字的劳动合同也经常能见到,可分为以下3种情形: 1、在劳务合同上签字的是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行为可直接视为该用人单位的行为,因此,法定代表人在劳务合同上签字,即可证明该劳务合同有效; 2、在劳务合同上签字的是用人单位的行政或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负责人。根据关于代理以及《合同法》关于表见代理的相关规定,劳动者完全有理由相信,行政或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负责人签字前得到过用人单位授权,他们的言行可以视为单位真实意思的表达。因此,一般情况下,他们签字的劳务合同应认定有效; 3、劳务合同上只有用人单位公章。公章在所有印章中具有最高效力,可以代表法人意志,盖了公章就等于该组织已承认这个合同。 劳动合同存在以下情形是无效的: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综上所述,法律制度没有规定过劳动合同中必须同时要有盖章跟签字,不过,即便劳动合同中有盖章又有签字,但劳动合同的内容违反法律规定或者签劳动合同存在欺诈、胁迫、乘人之危等情形的,这样的劳动合同也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的生效】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