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未分配利润清算时,要按照以下顺序进行分配: 1、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用利润弥补亏损无须专门作会计分录); 2、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公益金; (盈余公积用于弥补亏损或转增资本;公益金只能用于职工集体福利); 3、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十七条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八条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重大涉外案件; (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