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女儿对父母的财产没有任何权利吗? |
释义 | 女儿对父母的财产享有继承权。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条规定,【父母子女相互继承权】父母和子女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及继承顺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父母财产女儿有份吗 对于父母财产,女儿一般是没有份额的。但如果父母死亡的,其个人的合法财产子女可以依法继承。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女儿有继承父母遗产的权利吗 按照《民法典》规定,男女平等享有继承权,不论儿子还是女儿,女儿也不论已婚、未婚,在继承父母遗产时,都享有平等的权利。 死者死亡后属于死者合法拥有的财产可以作为遗产办理继承。死者有遗嘱指定继承人,要按照遗嘱执行继承;无遗嘱指定继承前提,要按照民法典规定死者第一序列继承人,死者配偶,死者子女,死者父母,三方平分继承属于死者合法拥有的全部财产。 所以,有遗嘱指定女儿继承,或者无任何遗嘱前提,女儿都有继承权和继承份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及继承顺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该内容由 徐丽华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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