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政务公开的核心是指什么
释义
    政府信息公开是指行政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及时、准确地公开发布也就是指政府主动或者依申请将在公共事务管理领域中掌握的公共信息依照法定的程序、范围、方式、时间向社会公开,以便社会成员能够方便地获取和使用这些信息的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一条规定: 为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制定本条例。
    政治公开具体为对外公开和对内公开:
    1.对外公开的内容:政策法规_重要规定;各部门职责权限_办事依据_办事程序_办事结果_收费规定_服务承诺等事项;部门年度工作目标;上级下拨的涉及公众利益的专项经费及使用情况;为民办实事的项目及执行情况_社会公益事业建设情况;涉及公民_法人或其他组织权益的有关事项(重点是行政审批_项目确定_市政建设_征地补偿标准_城镇拆迁政策_行政处罚和收费_职称评定_军队转业干部安置_学校收费和招生_毕业生就业等事项);其他需要公开的事项。
    2.对内公开的内容: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工作人员考核_奖惩_任免(职称晋升)_工资调整;财务方面主要经费收支_预算外资金管理情况等。您清楚了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第一条 为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政府信息,是指行政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
    第三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国务院办公厅是全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国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办公厅(室)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本行政区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该内容由 王金虎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2/27 7:09: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