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在购买重疾险时,告知血糖高是非常重要的一项事实,因为保险公司根据被保险人的健康状况定价,血糖高可能会导致保费增加或者被拒保。如果保险公司要求提供血糖证明,被保险人应尽快提供,否则保险公司可能会拒绝理赔。但是,如果被保险人已经按照要求提供了证明,保险公司仍然拒绝理赔,被保险人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六十六条规定:“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故意不如实告知重要事项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2.《保险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保险合同自保险人同意承保或者领取保险费之日起成立。” 3.《民法典》第一百六十八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遵循诚信原则,善意履行义务。” 4.《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受到违约责任的制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