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丈夫给情人的财产,妻子能要回吗 |
释义 | 丈夫用个人财产支付给第三者的补偿费,妻子不能要求返还。若是夫妻共同财产,则妻子有权要求返还,因为夫妻具有平等的处理权,一方不得私自将财产赠与他人。 法律分析 如果丈夫支付给第三者的补偿费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妻子有权要求返还。夫妻双方在夫妻共同财产上享有平等处理权,任何一方不得将其赠与他人,否则其配偶有权撤回赠与。然而,如果丈夫用自己的个人财产支付补偿费,则妻子无权要求第三者返还,因为丈夫对其个人财产有自由处分权,妻子无权干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该内容由 信金国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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