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解除通知是否需要附带原因和证据并无明确规定。但需要注意的是,在解除通知中附带原因和证据可以增加解除通知的有效性和合理性,对于解除合同的争议处理也有一定的帮助。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九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依法应当书面形式。解除或者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并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一条:当事人对合同的解除应当根据合同约定的方式和程序进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应当通知对方。当事人解除合同,应当说明理由。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五条:当事人行使权利或者履行义务,应当遵守诚实信用原则。当事人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十六条:当事人解除合同,应当通知对方。通知应当采用可以确认收到的方式或者按照约定的方式进行。通知应当说明解除的事由和解除的时间。 综上所述,解除通知是否需要附带原因和证据并没有明确规定,但附带原因和证据可以增加解除通知的有效性和合理性,同时也符合诚实信用原则和侵权责任原则的要求。因此,建议在解除通知中附带原因和证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