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社保稽查举报流程 |
释义 | 社保稽查举报流程为: 1.材料携带齐全到稽核科接待窗口办理登记手续; 2.经审核立案后,稽核人员向被投诉、举报单位发出社会保险稽核通知书; 3.稽核人员对被稽核单位进行稽核检查,留存相关材料; 4.有权处理的部门、机构对于投诉及时处理,并将处理结果通知投诉人。 5.落实稽核整改结果。 申请条件及受理范围:劳动年龄范围内的劳动者可举报、投诉行政区域参保缴费单位未缴纳或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社会保险稽核的材料: 首先要提前3日通知被稽核单位,下发《社会保险稽核通知书》(一式两份,单位经办人签字盖章后带回一份存档)。要求某准备相关的财务、芳资资料等,主要有以下几项资料: 1、所有从业人员花名册,包括在岗人员、在编不在岗(内退)、芳务人员在内; 2、芳动工资统计报表; 3、职工工工资发放表(抽查上半 年和下半年至少各一个月的工资发放表,因为一般调资是半年- 次,缴费基数也是上半年和下半年是不同的); 4、财务账册和会计凭证、会计报表和其他补充资料。财务账册主要包括工资明细账、费用明细账,银行存款、现金日记帐:会计报表主要包括资产负 债表、损益表以及财务状况变动表,以及单位的基本情况表等等。 社会保险是国家给国民的一项福利,保障范围广,保障程度也相对较低,但社保是基础,商业保险是补充,社保的功能是商保不能替代的,所以在条件允许的前提下,建议先购买社保,再考虑商保。社保的养老保险缴纳足够15年就可以领取养老金,医疗保险缴纳够20年,在退休后还可以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八十二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有权对违反社会保险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举报、投诉。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和财政部门、审计机关对属于本部门、本机构职责范围的举报、投诉,应当依法处理;对不属于本部门、本机构职责范围的,应当书面通知并移交有权处理的部门、机构处理。有权处理的部门、机构应当及时处理,不得推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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