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国庆前离职补班就不用去了。本身国庆的一、二、三号为法定休假日,此时加班无论是否安排补休,都应当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剩下的四天为原有双休日的补休日,相当于双休日,此时加班如果事后安排了另外的补休,则按照原工资支付报酬;如果没有另外安排补休,则支付不低于工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