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军队文职政审直系亲属包括? |
释义 | 1、直系亲属指和自己有直接血缘关系或婚姻关系的人,即直系血亲和直系姻亲,如指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己身所从出的血亲,即是生育己身的隔代血亲,如父母、祖父母等;从己身所出的血亲,即是己身生育的后代,如子女、孙子女等。 值得注意的是,直系血亲除自然直系血亲外,还包括法律拟制的直系血亲,如养父母与养子女、养祖父母与养孙子女,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与继子女等都是直系血亲。 2、旁系血亲是具有间接血缘关系的亲属,即非直系血亲而在血缘上和自己同出一源的亲属。直系亲属以外在血统上和自己同出一源的人及其配偶,如兄、弟、姐、妹、伯父、叔父、伯母、婶母等。 根据报考的职业不同,一般审查两代以内近亲,目前政审一般都不需要三代了,即爷爷辈的不需要了,两代近亲具体有父母、兄弟姐们、配偶等。如果报名的是特殊岗位,如警察、监狱等相关岗位则需要三代以内近亲无犯罪记录证明材料。直系三代以内的血亲,包括爷爷奶奶,外公外婆,叔叔婶子,大伯大娘以及姑姑姑父等人。当然,政审也不是非常严格的,对于亲属有一下犯罪记录的将不能报考政法机关,具体如下:有配偶、直系亲属被判处死刑或正在服刑,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或十年以上徒刑且正在服刑,直系亲属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被判处危害国家安全罪等情形,报考政法机关的;有配偶、直系亲属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正被立案审查,有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且正在服刑等情形,报考相关政法机关的; 法律依据: 《政审工作暂行规定》第四条 政审的考核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考核不合格: 1、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有抵触行为的; 2、受过刑事处分的; 3、受行政处分未解除处分的;受党内警告、严重警告处分未满一年,受撤销党内职务以上处分未满两年的; 4、有流氓、盗窃、贪污、赌博、诈骗等不法行为的; 5、组织纪律松懈,经常违反本单位规章制度的; 6、一年内病假累计超过两个月的; 7、超计划生育的; 8、有其它不宜到机关工作的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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