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第一,儿子婚前的个人财产。这些财产此时就是儿子的遗产,根据继承法律的有关规定,法定继承时,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他的父母、子女和配偶。这些继承人通常是均分遗产。只要第一顺序继承人尚有人在,第二顺序继承人就无权继承。第二顺位继承人包括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儿子婚后的夫妻共同财产中,属于儿子的那部分。即,儿子和儿媳共同拥有的财产中,如果没有特殊约定,那么,这些共同财产中的一半就是儿子的遗产,也可以按照法定继承的规定由死者的父母、子女和配偶继承。比如,夫妻共有的房子,儿子和儿媳各占50%,那么,此时,儿子的50%份额,就是儿子的遗产,由死者的父母、子女和配偶继承。另外50%份额就是儿媳单独拥有的。其他遗产的分割也是按照这个规则来处理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三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