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档案可以分为可开放档案和不可开放档案两部分,对于可开放档案,可以申请察看。根据档案法,我国有几类档案是延缓开放的。一个是涉及国家秘密,第二是涉及商业利益技术利益,第三是涉及个人隐私的,第四是涉及知识产权保护的,第五是涉及各种纠纷的,第六是还没有修复好的档案 法律依据: 《国家档案局中央档案馆关于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档案安全的通知》 一、进一步提高对档案安全保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增强档案安全防范意识。档案安全保管是档案工作的重中之重,档案安全得不到保证,其他工作都无从谈起。确保档案安全,是档案工作者第一位的责任,档案安全出了问题无法补救。各级档案部门及全体档案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思想上要时刻绷贤能档案安全保管这根弦,要以对党和国家高度负责的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牢固树立“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的安全责任意识,坚决防止和克服麻痹、松懈和侥幸心理,加强对档案安全保管工作的领导,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档案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