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个人档案资料不全怎么办? |
释义 | 法律分析: 向管理部门做好汇报。登记好不齐的档案资料以后,接下来就要向管理部门做好汇报,然后研究好如何开展工作。准备补好欠缺的资料。为了补好欠缺的档案资料,就要不怕辛苦,想方设法把欠缺的资料补好、补齐。把补好的资料让管理人员签字确认。补齐档案资料以后,要请管理人员仔细检查、翻阅、验收,管理人员一定要负好自己的责任。盖好有关印章。管理人员验收通过以后,分别要盖好公章、私章,并要求按规定签好字。这方面的程序一定要到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第九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应当确定档案机构或者档案工作人员负责管理本单位的档案,并对所属单位的档案工作实行监督和指导。 中央国家机关根据档案管理需要,在职责范围内指导本系统的档案业务工作。 第十条 中央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各类档案馆,是集中管理档案的文化事业机构,负责收集、整理、保管和提供利用各自分管范围内的档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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