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一、各级人民检察院应当按照国旗法的有关规定升挂国旗。 二、根据国徽法的规定,各级人民检察院、专门人民检察院应当按下列规定悬挂国徽: 在各级人民检察院、专门人民检察院机关正门上方正中处悬挂国徽; 在各级人民检察院、专门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委员会会议室内适当处悬挂国徽。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各级检察机关升挂国旗悬挂国徽的通知》 第一条 各级人民检察院应当按照国旗法的有关规定升挂国旗。 第二条 国徽法的规定,各级人民检察院、专门人民检察院应当按下列规定悬挂国徽: 在各级人民检察院、专门人民检察院机关正门上方正中处悬挂国徽; 在各级人民检察院、专门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委员会会议室内适当处悬挂国徽。 国徽直径的通用尺度为: 基层人民检察院(含同级专门人民检察院):60厘米; 省辖市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分院(含同级专门人民检察院):60厘米;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80厘米; 最高人民检察院:100厘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