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中国什么时候开始实施专利法 |
释义 | 我国第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是1985年4月1日正式实施的。1984年3月12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是2009年10月1日起施行。2008年12月27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决定》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专利法是哪一年正式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于1985年4月1日正式实施。具体如下所述: (一)词语来源 “专利”,含有公开之意,原指盖有国玺印鉴不必拆封即可打开阅读的一种文件。国家颁发专利证书授予专利权的专利权人,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对制造、使用、销售(有些国家还包括进口该项专利发明或设计)享有专有权(又称垄断权或独占权)。其他人必须经过专利权人同意才能为上述行为,否则即为侵权。专利期限届满后,专利权即行消灭。任何人皆可无偿地使用该项发明或设计。 一般认为,国家颁布和实施专利法的目的,是为了促进市场资源向有利于发明创造不断产生的方向进行积极投入,推动经济产业的兴旺发展,为此,国家以法律程序赋予发明人一定期限内的垄断权利,同时要求其将发明的内容向全社会公开,以此在提高市场个体进行发明创造的意愿的同时,促进社会整体技术水平的快速积累和发展。关于这一点,中国专利法对立法目的的描述为:“为了保护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鼓励发明创造,推动发明创造的应用,提高创新能力,促进科学技术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制定本法。” (二)中国发展 中国专利法为20年 (1)1984年3月12日,经过5年多的孕育,《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颁布,并于1985年4月1日正式实施。专利法实施,从法律上承认了发明创造可以作为一种无形财产受到保护。 (2)1992年,中国对专利法进行了第一次修改,扩大了专利保护的范围,延长了专利权的期限,增加了专利产品进口的保护,规定了对方法专利保护延及依该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重新规定了实施专利强制许可的条件等,这些都标志着中国专利保护水平达到了一个新的高度,与国际发展趋势日趋协调。 (3)1993年1月1日,中国开始实施修改后的专利法。 (4)2000年8月25日,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决定》。 (5)2003年10月1日,专利申请号由8位数升至12位数。 (6)2004年3月12日,在中国专利法颁布20周年纪念日里,中国“电子专利申请系统”正式开通,首件中国电子专利申请诞生,在中国专利史上书写下浓墨重彩的一笔。 (7)2004年3月17日,在中国专利法颁布20周年纪念日后的第5天,中国专利申请总量突破200万件大关,真正实现了专利申请的跨越式发展。 随着专利法的确立,我国越来越多的专利得到应有的保护也涌现出了更多的专利申请者,可见对于知识产权的保护至关重要。 综合上述,我整理有关专利法的相关内容。由此可见,如果你身边有出现这种侵权的行为,一定要有所意识和行动,尊重发明人的表现,万万不要贪图一时的便宜,反而在无形之中助长了盗版的气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六十条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的给予实施强制许可的决定,应当及时通知专利权人,并予以登记和公告。给予实施强制许可的决定,应当根据强制许可的理由规定实施的范围和时间。强制许可的理由消除并不再发生时,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应当根据专利权人的请求,经审查后作出终止实施强制许可的决定。 第六十三条 专利权人对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关于实施强制许可的决定不服的,专利权人和取得实施强制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对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关于实施强制许可的使用费的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六十五条 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即侵犯其专利权,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可以责令侵权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当事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处理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侵权人期满不起诉又不停止侵权行为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进行处理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应当事人的请求,可以就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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