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承揽合同纠纷如何庭审 |
释义 | 民事案件审理分为普通程序和简易程序,前者应在六个月内审结,后者应在三个月内审结。对于判决的上诉案件,二审应在三个月内审结。特别程序和审判监督的审理期限分别为30天和三个月。涉外民事案件审理没有时间限制。 法律分析 普通程序或简易程序审理可能经历以下阶段: 1、一审。法院审理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应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应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2、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应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3、特别程序。法院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在立案之日起30日内或公告期满后三十日内审结。 4、审判监督。法院收到民事再审申请书后,应在三个月内审查,符合本法规定的,裁定再审;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裁定驳回申请。 5、特别规定。法院审理涉外民事案件的期间不受限制。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该内容由 朱道余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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