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二手车交强险可以过户吗 |
释义 | 1、交强险是国家强制规定的,无论车辆是否使用都要缴纳交强险。交强险在车辆报废前都是强制缴纳,即使有漏缴行为,在车辆过户或报废时都要进行补缴。所以,在二手车过户的时候一定要协商好二手车交强险过户的问题,如果车辆没有交强险就要及时补交。 2、新《保险法》虽然规定新车主可以直接承继原车主的保险,无需前往保险公司进行办理过户手续,但是,新保险法同时规定,二手车转让后,原车主或者买二手车的车主应当及时通知保险公司,因二手车转让导致车辆危险程度显著增加的,保险公司30天内可以按照合同约定增加保险费或者解除合同。如果二手车主没有及时通知保险公司,而转让后风险确实加大了,保险公司将不承担交通事故赔偿责任。也就是说虽然不需要办理二手车交强险过户,但是交易双方也应该到承保的保险公司去申请保险关系变更,把被保险人转到新车主名下,也方便了后期的理赔。 3、购买了二手车之后,除了要二手车交强险过户的问题,商业险的投保或续保也要注意,新车主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保险。从以上所述,我们得知,购买二手车,交强险还是需要及时办理过户的,新车主在进行办理相关手续时,一定不要忘了将交强险更换到自己的名下,以防止日后理赔上的麻烦。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 第十一条,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交强险合同的保险期间为一年,以保险单载明的起止时间为准。 第十二条,投保人投保时,应当如实填写投保单,向保险人如实告知重要事项,并提供被保险机动车的行驶证和驾驶证复印件。重要事项包括机动车的种类、厂牌型号、识别代码、号牌号码、使用性质和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的姓名(名称)、性别、年龄、住所、身份证或者驾驶证号码(组织机构代码)、续保前该机动车发生事故的情况以及保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投保人未如实告知重要事项,对保险费计算有影响的,保险人按照保单年度重新核定保险费计收。 第十三条,签订交强险合同时,投保人不得在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之外,向保险人提出附加其他条件的要求。 第十四条,投保人续保的,应当提供被保险机动车上一年度交强险的保险单。 第十五条,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机动车因改装、加装、使用性质改变等导致危险程度增加的,被保险人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并办理批改手续。否则,保险人按照保单年度重新核定保险费计收。 第十六条,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被保险人应当及时采取合理、必要的施救和保护措施,并在事故发生后及时通知保险人。 第十七条,发生保险事故后,被保险人应当积极协助保险人进行现场查勘和事故调查。 发生与保险赔偿有关的仲裁或者诉讼时,被保险人应当及时书面通知保险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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