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无成人陪伴儿童应由儿童的父母或监护人陪送到乘机地点,并在儿童的下机地点安排人予以迎接和照料,并提供接送人姓名、地址和联系电话号码。无成人陪伴儿童的承运必须在定座时预先向始发站航空公司的售票部门提出,其座位必须根据航空公司相关承运规定得到确认。航空公司仅接受不换机的情况下的无成人陪伴儿童的运输。运输的全航程包括二个或二个以上航段时,不论是由同一个承运人或由不同的承运人承运,在航班经停站,应由儿童的父母或监护人安排人员予以接送和照料,并应提供接送人的姓名和联系地址、电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 第六十六条 供运输旅客或者货物的民用航空器使用的民用机场,应当按照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设置必要设施,为旅客和货物托运人、收货人提供良好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