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进入管控区、封控区的车辆,需持有北仑区疫情防控车辆专用通行证,在指定卡点进出。自2022年1月8日17时起,原划定的防范区范围以外的村卫生室、诊所、门诊部、医院健康体检业务,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可有序恢复营业。恢复营业后,各医疗机构要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预检分诊制度,不接诊“十大症状”患者。凡是违反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的,将一律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第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领导传染病防治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制定传染病防治规划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传染病防治的疾病预防控制、医疗救治和监督管理体系。 第六条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主管全国传染病防治及其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传染病防治及其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传染病防治工作。军队的传染病防治工作,依照本法和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由中国人民解放军卫生主管部门实施监督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