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医疗机构及其义务人员应当对患者的什么和个人信 |
释义 | 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对患者的隐私和个人信息保密。 泄露患者的隐私和个人信息,或者未经患者同意公开其病历资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患者隐私权的特点 1、权利的获得途径及权利的主体特定。一般的权利主体是自然人或者法人。但是患者隐私权的主体只是接受医疗服务的自然人; 2、调整和保护的范围特定。目前就患者隐私权我国的法律及其相关的医疗机构没有明确而详实的规定。但范围是指患者隐私部位、病史、身体缺陷、特殊经历、遭受等; 3、侵权主体的特定性。一般侵犯隐私权的主体有法人和个人。但是对于侵犯患者隐私权的侵权主体有特定性。因为患者隐私权存在于患者和主治医生及医院的合同中,故此侵犯患者的隐私权主体只能是与患者诊断治疗有直接关系的医院及医护人员。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 1、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 2、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 3、限于当时的医疗水平难以诊疗。 综上所述,就医对于人们来说是一件人人都可能会遇到的事情。但是,有的患者基于各方面的原因,不希望外界的别人知道自己的病情等相关信息。而根据法律规定了医院、医生对于患者个人隐私具有保密的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六条 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对患者的隐私和个人信息保密。泄露患者的隐私和个人信息,或者未经患者同意公开其病历资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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