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1、大(1)型水库:总库容10亿立方米,防洪级别为特别重要,保护农田500万亩,治涝面积200万亩,灌溉面积150万亩,供水级别为特别重要,装机容量120。 2、大(2)型水库:总库容10~1.0亿立方米,防洪级别为重要,保护农田500~100万亩,治涝面积200~60万亩,灌溉面积150~50万亩,供水级别为重要,装机容量120~30。 3、中 型水库:总库容1.0~0.1亿立方米,防洪级别为中等,保护农田100~30万亩,治涝面积60~15万亩,灌溉面积50~5万亩,供水级别为中等,装机容量30~5。 4、小(1)型水库:总库容0.10~0.01亿立方米,防洪级别为一般,保护农田30~5万亩,治涝面积15~3万亩,灌溉面积5~0.5万亩,供水级别为一般,装机容量5~1。 5、小(2)型水库:总库容0.01~0.001亿立方米,保护农田5万亩,治涝面积3万亩,灌溉面积0.5万亩,供水级别为次一般,装机容量1。 法律依据:《水利水电枢纽工程等级划分及设计标准(山区、丘陵区部分)SDJ12―78(试行)补充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