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在诉讼过程中,不同证据之间可能存在矛盾,如何规避这种情况是非常关键的。首先,当事人应该尽可能收集全面的证据,包括书面证据、物证、证人证言等,以确保证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其次,当事人在提供证据时,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如遵守证人出庭作证的程序,注意保护物证的完好性等。最后,当事人应该在诉讼过程中注重证据的协调性,避免证据之间的矛盾和冲突,尽可能地使所有证据都能够相互印证。 法律依据: 1.《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当事人提供的证据,应当真实、合法、足以证明所主张的事实;应当按照法定程序收集、保存、出示。 2.《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当事人有证据证明自己的诉讼请求或者抗辩理由的,应当依法被采纳。 3.《中华人民共和国证据法》第四条:证据应当真实、合法、有关联,并经过鉴定。证据的提供应当依照法定程序进行。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当事人提供的证据,由对方质证、辩论,经过法庭审查确认后,方可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通过以上法律依据和法律分析,我们可以得出结论:在诉讼过程中,当事人应该尽可能地收集全面、真实、合法的证据,并按照法律程序进行提供,同时注重证据的协调性,避免不同证据之间的矛盾和冲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