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住宅建筑的预售条件有什么 |
释义 | 法律分析:住宅建筑的预售条件: 1、已经交付了全部土地使用权的出让金,取得了土地使用权证书。 2、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按照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且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4、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法律依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 第十二条 预售的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内,承购人应当依法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权属登记手续。开发企业应当予以协助,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由于开发企业的原因,承购人未能在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内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开发企业和承购人有特殊约定外,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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