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海关查验范围包括: 1、监察进出口货物、行李、邮递物品等,并征收相应关税。 2、查看检阅进出境人员的证件。 3、查阅、复制与进出境运输工具、货物、物品有关的文件材料,必要时可以扣留。 4、法律规定的由海关查验的其他事项。 法律客观: 《海关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是国家的进出关境(以下简称进出境)监督管理机关。海关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监管进出境的运输工具、货物、行李物品、邮递物品和其他物品(以下简称进出境运输工具、货物、物品),征收关税和其他税、费,查缉走私,并编制海关统计和办理其他海关业务。 第三条 国务院设立海关总署,统一管理全国海关。 国家在对外开放的口岸和海关监管业务集中的地点设立海关。海关的隶属关系,不受行政区划的限制。 海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向海关总署负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