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律主观:
海关查验范围包括:
 1、监察进出口货物、行李、邮递物品等,并征收相应关税。
 2、查看检阅进出境人员的证件。
 3、查阅、复制与进出境运输工具、货物、物品有关的文件材料,必要时可以扣留。
 4、法律规定的由海关查验的其他事项。
 
 法律客观:
《海关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是国家的进出关境(以下简称进出境)监督管理机关。海关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监管进出境的运输工具、货物、行李物品、邮递物品和其他物品(以下简称进出境运输工具、货物、物品),征收关税和其他税、费,查缉走私,并编制海关统计和办理其他海关业务。
 第三条
 国务院设立海关总署,统一管理全国海关。
 国家在对外开放的口岸和海关监管业务集中的地点设立海关。海关的隶属关系,不受行政区划的限制。
 海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向海关总署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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