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我国药品监督管理机构分为药品监督管理什么机构和药品监督管理什么机构
释义
    

法律主观:
    


    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在监督检查中的职权:
    1.进入现场实施检查、抽取样品。
    2.查阅、复制、查封、扣押有关合同、票据、账簿以及其他有关资料。
    3.查封、扣押不符合法定要求的医疗器械,违法使用的零配件、原材料以及用于违法生产医疗器械的工具、设备。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第八条
    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主管全国药品监督管理工作。国务院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与药品有关的监督管理工作。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配合国务院有关部门,执行国家药品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药品监督管理工作。设区的市级、县级人民政府承担药品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以下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药品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与药品有关的监督管理工作。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2/27 23:14: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