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面临环保罚款,如何筹集资金? |
释义 | 当事人如有困难,无法承担环保处罚的罚款,可以向行政机关申请延期或分期缴纳。工商局会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环保罚款决定被依法作出后,当事人应当及时履行,否则会加处罚款、拍卖或划拨抵缴罚款,甚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法律分析 当事人如有困难,无法承担环保处罚的罚款,可以向行政机关申请延期或分期缴纳。 一、市场监管局罚款交不起怎么办 如果不按时缴纳,经过复议期间后,工商局会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如果罚款数额不多,或者罚款数额虽然较多,但缴纳不困难的,可以限期一次缴纳,罚款数额较多,根据当事人的实际情况,确实无力一次缴纳的,可以限定时间分期缴纳。至于缴纳的期限及时间的长短,可以根据当事人经济状况和缴纳的可能性来确定。工商局的执法属于行政执法。被处罚者不及时缴纳罚款,工商局就会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强制缴纳的方法主要包括人民法院采取查封、拍卖财产,冻结存款,扣留、收缴工资或者其他收入等办法,迫使缴纳罚金。 二、环保罚款不交怎么处理 根据规定,当事人逾期不交环保罚款,会承担以下三种不利后果。 (1)会加处罚款。到期不交环保罚款,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2)如果有财物已被依法查封、扣押的,财物将被依法拍卖,如果银行存款已被行政机关冻结的,银行存款将被直接划拨用于抵缴环保罚款。 (3)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二)根据法律规定,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或者将冻结的存款划拨抵缴罚款;(三)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所以,环保罚款决定被依法作出后,当事人应当及时履行,如果对罚款决定不服,需要在法定期限内及时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拓展延伸 罚款数额在多少元以下且不当场收缴 以下情况当场收缴,(一)依法给予二十元以下的罚款的;(二)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三)在边远、水上、交通不便地区,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作出罚款决定后,当事人向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确有困难,经当事人提出,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缴罚款。其他情况不当场收缴。 结语 当事人如有困难,无法承担环保处罚的罚款,可以向行政机关申请延期或分期缴纳。工商局会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环保局也会采取措施促使当事人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可能会加处罚款、拍卖或划拨抵缴罚款,甚至被法院强制执行。因此,当事人应当及时履行环保罚款决定,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和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四十六条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构分离。除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银行应当收受罚款,并将罚款直接上缴国库。 第五十二条当事人确有经济困难,需要延期或者分期缴纳罚款的,经当事人申请和行政机关批准,可以暂缓或者分期缴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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