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人体损伤残疾程度鉴定标准》(试行)中,涉及髋关节的伤残等级有下列三种情况:六级残疾:髋、膝、踝关节中二个关节以上功能完全丧失。七级残疾:髋、膝、踝关节中一关节功能完全丧失。八级残疾:髋、膝、踝关节中一关节功能丧失75%以上。据此可以判断:更换人工髋关节可鉴定为七级伤残。 法律客观: 《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 5.8八级 5.8.1定级原则 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轻度功能障碍,存在一般医疗依赖,无生活自理障碍。 5.9九级 5.9.1定级原则 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轻度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或者存在一般医疗依赖,无生活自理障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