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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人民警察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情形有哪些
释义
    1、违法事实确凿,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警察可以当场作出处罚决定,有违禁品的,可以当场收缴:
    (1)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或者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处二百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
    (2)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对违反出境入境管理行为人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
    (3)对有其他违法行为的个人处五十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对单位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
    (4)法律规定可以当场处罚的其他情形。
    2、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三十七条
    一、当场处罚程序
    当场处罚程序,又称简易程序,是指根据《行政处罚法》或《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由法定的行政机关对符合法定条件的处罚事项当场进行处罚所应遵循的程序。
    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应当遵循以下程序:
    1、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身份证件。
    2、填写预定格式、编有号码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3、把行政处罚决定书当场交付当事人。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当事人的违法行为、行政处罚依据、罚款数额、时间、地点以及行政机关名称,并由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4、执法人员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必须报所属行政机关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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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9 9:3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