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证上加一个名字可以在离婚时分到房子吗 |
释义 | 房产证写两个人名字算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后可以双方协商房产归其中一方所有,之后再按照市场价值补偿另一方一半的房产或者现金。 一、离婚时夫妻共同房产的分割原则是什么 离婚夫妻共同房产的分割,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变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二、婚前购房怎么认定房产的权属 1、婚前个人全款买房,结婚后才领取房产证。 这种婚前个人买房,婚后领取房产证的行为是由个人在婚前独立购买该房产的,视为是婚前的个人财产,属于个人所有,但如果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与房屋进行修缮、扩建的,扩建的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取得所有权的一方需要对另外一方进行补偿。 2、婚前夫妻双方购买的房屋的,房产证上只有一方的名字 婚前夫妻双方共同支付房产,完成购房手续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即使房产证上只登记了一方的名字的,也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另外一方可以在房产证上追加名字,也可在离婚时房子归属于登记的一方所有,另外一方可获得对应房价一半的补偿。 3、婚前个人按揭贷款,婚后共同还贷 婚前一方按揭贷款购买房屋且完全支付好首付的,房产证上登记的为贷款方的名字,即使是婚后夫妻共同还款的,也是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该房屋的产权属于登记权人,但另一方在离婚时可以要求对方支付应得的己方已偿还过的贷款的数额,剩下未完成的贷款的数额,有取得产权的一方来进行继续支付。 4、婚前一方或者双方父母出资购买赠与的房产 对于婚前,父母出资购买的房产,谁获得房屋的所有权,取决于一方父母是否都产权登记在该方父母子女的名下,若登记在一方名下的,视为对一方的赠与,属于个人财产。如果是夫妻双方父母共同出资的,当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三、怎么写离婚协议书没有孩子? 离婚协议书没有孩子具体如下: 1、写明离婚双方的基本信息,如姓名、身份证号等; 2、写明双方一致同意离婚的意思表示; 3、写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配,比如房产归哪方所有,如何给另一方现金补偿,对夫妻共同财产有争议怎么办等等内容要在离婚协议书上写清楚。写明对债权债务的处理方法,具体还债细节要在离婚协议书上约定清楚,避免离婚后因还债问题再起纠纷。最后双方签名按手印,协商签名日期。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六条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变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七条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 当事人就前款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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