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在没有其它证据证明的情况下,房产的所有人为房产证上登记的人,因为房屋所有权证是房屋物权的唯一凭证。但如果出资人有明确证据证明你有出资份额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出资人对房屋的产权份额。一般情况下,不论是谁出资的,房产证上登记的人为房屋的所有权人,出资人的行为会被认定为赠与或者债权债务关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