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私人牙科归什么部门管制 |
释义 | 私人牙科归卫生局和工商局共同管制。 一、私人牙科经营法规 《口腔诊所开业法规》分为口腔医师执业资格、口腔诊所开业许可、处理医疗事故纠纷、口腔诊所税收管理、医疗机构人事管理、口腔医疗器械管理、医疗机构经营管理、医疗机构行政处罚等八章。内容系统、全面、规范、实用、可操作性强,以全面了解国家对口腔诊所开业和口腔医师执业的方针政策,对推行我国口腔医师执业法制教育,口腔诊所法制建没具有指导作用。 二、私人牙科经营标准 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发放《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凭批准书到工商部门办理名称核准和登记;到卫生行政主管部门领取填写《医疗机构申请执业登记注册书》;提交医疗机构用房产权证明或者使用证明;提交医疗机构建筑设计平面图;提交验资证明、资产评估报告;提交医疗机构规章制度;提交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有关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复印件。 二、私人牙科申请条件 1、非在职医务人员,有执业医师资格,经注册后在医疗机构中执业满5年; 2、设置二级西医或三级中医诊疗科目诊所的,申请人应具有副主任医师或以上职称; 3、男性年龄在65周岁以下,女性年龄在60周岁以下,且身体健康; 4、离退休的卫生技术人员须经原工作单位同意; 5、注册资金:私人西医诊所不少于30万元,私人中医诊所不少于15万元; 6、具有常住户口。 7、诊所场地必须长期固定(非申请人所有,需有5年以上租赁协议)并且符合卫生部颁布的《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要求,以1名医生,1名护士计,使用面积不小于40平方米,聘用卫技人员每增加1名,面积增加10平方米。 8、符合市区域卫生规划和当地的医疗机构设置规划。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