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路边护栏属于城市公用设施,收购该废品属于违法行为。如果收到的路边护栏价值不大,不超过4000元,可能受到行政处罚,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如果收购的护栏价值超过4000元,会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一十七条 破坏轨道、桥梁、隧道、公路、机场、航道、灯塔、标志或者进行其他破坏活动,足以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发生倾覆、毁坏危险,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