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贸易公司注册经营范围如下: 1、五金交电、电子产品、电讯器材、电线电缆、电动工具、家用电器、机电设备; 2、通讯器材、照相器材、健身器材、音响设备、酒店设备、汽摩配件、工量刃具; 3、仪器仪表、医疗器械、建筑材料、装璜材料、陶瓷制品、卫生洁具、橡塑制品; 4、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品)、电脑及配件、印刷机械、办公设备、文体用品、日用百货; 5、包装材料、工艺礼品(除金银)、玩具、金属材料、钢丝绳、阀门、管道配件、轴承、制冷设备、压缩机及配件; 6、服装鞋帽、服装服饰、纺机配件、纺织原料(除棉花)、针纺织品、皮件制品、化妆品。 公司注册基本流程: 1、申请人到登记机关办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2、涉及前置审批的,申请人在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后到审批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取得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书; 3、申请人向登记机关提交设立公司所需的申请材料,领取收件凭据; 4、登记机关在收件后5日内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需要对申请文件、材料核实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 综上所述,公司注册资本条件、企业经营范围条件、公司账户条件、企业经营范围条件、公司注册地址条件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第五条 国家对外资企业不实行国有化和征收;在特殊情况下,根据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对外资企业可以依照法律程序实行征收,并给予相应的补偿。 第六条 设立外资企业的申请,由国务院对外经济贸易主管部门或者国务院授权的机关审查批准。审查批准机关应当在接到申请之日起九十天内决定批准或者不批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