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煤电锅炉改造为生物质锅炉是否需要调整环境影响评估报告? |
释义 | 锅炉燃料改变时,只有燃烧方式发生变化才算作改造,需办理使用登记变更。只更换受热面和承压件属于新制造,不算改造。提高额定工作温度的改造无需技术评审。 法律分析 需要。锅炉燃料发生改变时,如燃烧方式没发生改变,且受热面和承压件没发生改动,不列为改造;燃烧方式发生变化(如层燃变室燃等)应列为锅炉改造。改变锅炉燃料的使用单位应当办理使用登记变更,变更内容包括产品数据表中的燃料种类和使用登记表中的产品型号。对只保留锅炉支撑框架结构更换主体受热面和其他承压部件的变动不列为改造,属于新制造。锅炉改造中对于不提高额定工作压力,通过调整或更换受热面、更换蒸汽管道的方式提高额定工作温度的改造,不需进行技术评审。 拓展延伸 煤电锅炉改造为生物质锅炉的环境影响评估要点及程序 煤电锅炉改造为生物质锅炉的环境影响评估是确保能够有效管理和减少环境影响的重要步骤。评估要点包括但不限于:燃料来源的可持续性、排放物的减少程度、噪音和振动的控制、废弃物的处理等。评估程序通常包括环境影响评估报告的编制、专家评审、公众参与和政府部门审批等环节。在评估过程中,需要充分考虑生物质锅炉的技术可行性、经济可行性以及社会可行性,以确保项目的可持续发展和环境保护目标的实现。通过合理的评估和管理,可以最大程度地降低生物质锅炉改造对环境造成的影响,实现清洁能源的有效利用。 结语 锅炉改造涉及燃料的变更,需要进行使用登记变更和技术评审。对于仅更换支撑框架结构而保留受热面和承压件的变动,不视为改造,属于新制造。煤电锅炉改造为生物质锅炉时,环境影响评估是必要的步骤,包括可持续性、排放物减少、噪音控制和废弃物处理等方面。评估应充分考虑技术、经济和社会可行性,以实现可持续发展和环境保护目标。通过合理评估和管理,可以最大程度地降低生物质锅炉改造对环境的影响,实现清洁能源的有效利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十六条国家根据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程度,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实行分类管理。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下列规定组织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以下统称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一)可能造成重大环境影响的,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对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全面评价; (二)可能造成轻度环境影响的,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对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或者专项评价; (三)对环境影响很小、不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 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由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制定并公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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