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推进新型城镇化是长江经济带发展的重要任务之一。《纲要》围绕提高城镇化质量这个目标,提出了优化城镇化空间格局、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加强新型城市建设、统筹城乡发展等重点内容。要促进各类城市协调发展,发挥上海、武汉、重庆等超大城市和南京、杭州、成都等特大城市引领作用,发挥合肥、南昌、长沙、贵阳、昆明等大城市对地区发展的核心带动作用,加快发展中小城市和特色小城镇,培育一批基础条件好、发展潜力大的小城镇。 法律依据:中共中央政治局《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纲要》 要在保护生态的条件下推进发展,增强发展的统筹度和整体性、协调性、可持续性,提高要素配置效率。要充分发挥长江黄金水道作用,促进产业分工协作和有序转移,充分发挥市场作用。要加强领导、统筹规划、整体推进,把长江经济带建成环境更优美、交通更顺畅、经济更协调、市场更统一、机制更科学的黄金经济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