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公司倒闭需要注销。 公司倒闭需要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及时通知债权人并在报纸上公告,需要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制定清算方案进行清偿在清算程序终结后,需要办理注销登记。 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 未注销的会被工商局列入经营异常名录,被税务局列入黑名单。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三条 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