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条上写有“今借”和“今借到”,有何不同之处? |
释义 | 二者的区别为: 1.今借仅仅表明借款人与出借人之间达成借款的合意,尚不能反映出借人已经将借款交付给借款人。因此,在无其他证据佐证的情况下; 出借人凭此类借条向法院起诉,要求借款人还款,借款人对出借人是否交付借款提出抗辩的情况下,法院很可能不会支持出借人的请求。也就是说钱借出去了但有可能收不到还款。 2.今借到表明双方之间既存在着借款合同关系,也表明出借人已经将借款交付给了借款人,一般情况下可以作为出借人已经履行交付借款义务的。 质押和抵押有何不同? 质权,是指债权人占有债务人或第三人为担保债务履行而移交的财产,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就该财产的变卖价金优先受偿的权利。 其特征在于:作为担保物权的一种,质权也具有不可分性、物上代位性和物上请求权。 质权独有的特征是: (1)质权的标的物只能是动产和权利,而不能是不动产。 (2)质权是以债权人占有质物为要件的担保物权。质权以出质人移交质押的财产占有为成立要件,也以债权人占有质押财产为存续要件,质权人将质物返还于出质人后,以其质权对抗第三人,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最高额抵押和一般抵押之间有何不同? 最高额抵押和一般抵押的区别如下: 1、最高额抵押权是为一定期间内将要连续发生的债权提供的担保,即设定最高额抵押时,债权尚未发生,为保证将来债权的实现,抵押权人与抵押人协议商定担保的最高债权额度,抵押人以其抵押财产在此额度内对债权作担保。而一般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是已经发生的特定债权,且该债权是独立的而非连续债权。 2、最高额抵押权担保的是一定期间内将要连续发生的债权,抵押担保的范围虽然可以确定,但具体担保的数额却无法明确,只存在一个“最高债权额限度”。而一般抵押权担保的是既存的特定债权,担保的数额和范围一开始就是确定的。 法律上的借条和欠条有什么不同 1、欠条和借条的性质不同:它们形成的原因不同,借款主要是因借贷而产生,欠款则可能是因为买卖、租赁、利息等原因产生。 2、欠条和借条诉讼时效不同: (1)借条的诉讼时效: 约定还款期限的借条:诉讼时效从还款期限届满的次日起计算满3年。 没有约定还款期的借条:依照《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规定,对于借款期限没有约定和约定不明确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出借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据此,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借条,其诉讼时效从出借人主张返还之日的次日起开始计算3年。债权人从借款发生之日的20年内主张权利。 (2)欠条的诉讼时效: 约定还款期限的欠条:诉讼时效从还款期限届满的次日起计算满3年。 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欠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债务人在约定的期限届满后未履行债务而出具没有还款日期的欠条诉讼时效期间应从何时开始计算问题的批复[法复(1994)35号中》指出:双方当事人原约定供方交货后,需立即付款,需方收货后无款可付,经供方同意写了没有还款日期的欠款条。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条的规定,对此应认定诉讼时效的中断。 如果供方在诉讼时效中断后一直未主张权利,诉讼时效期间则应从供方收到需方所写的欠款条之日的第二天开始重新计算。 借条上怎么写可以有利息的 有利息的借条应该包含以下内容: 1.应写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最好能附一个身份证号码; 2.应写清楚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 3.应写清楚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 4.应写清楚借款的利息,应有明确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终应支付的借款利息总额(包括大写和小写金额),以及支付方式等约定; 5.应写清楚借款本息偿还的年月日时间及付款方式; 6.应有借款本人亲自签章、手印或亲笔书写的签字。 7.如数额较大也应注明借款用途,或交付款记录。 借条上没写利息利息问题 一、借贷合同关系中,没有约定利息的,出借人主张支付借期内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二、非自然人之间(法人与法人之、单位间之间)的借贷合同关系,借贷双方对借贷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民间借贷合同的内容,并根据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 三、没有约定利息但借款人自愿支付,或者超过约定的利率自愿支付利息或违约金,且没有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利益,人民法院不予干预。 该内容由 杨民龙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