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公司新设立的流程是: 1、申请名称预先核准; 2、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3、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由董事会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4、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相应文件; 5、依法设立的,发给营业执照; 6、开立银行账户,申请纳税登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七条 设立公司应当申请名称预先核准。 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或者公司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应当在报送批准前办理公司名称预先核准,并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公司名称报送批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