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企业盖厂房、办公楼手续为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到发展改革部门办理建设项目立项审批,核定基本建设投资额度。到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告、建设用地批准书、签订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合同或核发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 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 在依法取得的房地产开发用地上建成房屋的,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核实并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书。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