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学校的学生保险可以不交吗? |
释义 | 学校的保险可以不买。学校的保险一般是指学平险,是学生在入学的时候,由家长自愿为孩子购买投保的,并不是强制必须要买的,家长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和家庭经济实力选择投保,如果已经为孩子购买了类似的保障,或者家庭经济实力不允许等,对于学平险也是可以不买的。 学平险的保费较为便宜,可以保障意外身故或残疾,意外伤害医疗,住院医疗等,如果经济实力允许,孩子由缺少意外方面的保障,建议可以考虑投保。 【法律依据】 《保险法》第十二条,人身保险的投保人在保险合同订立时,对被保险人应当具有保险利益。 财产保险的被保险人在保险事故发生时,对保险标的应当具有保险利益。 人身保险是以人的寿命和身体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财产保险是以财产及其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被保险人是指其财产或者人身受保险合同保障,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投保人可以为被保险人。 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 学校有权没收学生手机吗 明确的说不可以,这是违法侵权行为,在我国公民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神圣不可侵犯,学生可以请求老师返还,但是如果在上课时间,出于对学生学习的要求,学校可以代为保管手机,但是在课余时间或者放学以后,就应当返还学生的手机。 相关法律规定 《民法典》第一百一十三条,民事主体的财产权利受法律平等保护。 学校能强制学生住校吗? 学校没有权利强制学生住校,但教育法里规定的是根据需要设立寄宿制学校,也只是为了保障居住分散的学生入学,并没有强制要求学生必须住校。 教育法第十七条规定,县级人民政府根据需要设置寄宿制学校,保障居住分散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 小学生在学校受伤怎么办 小学生在学校受伤的如果学校不能证据尽到了教育、管理职责的,则应当由学校承担对孩子的赔偿责任;如果由于学校以外的第三人原因导致孩子受伤的,则由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学校不能证据尽到管理职责的,也需要承担补偿责任。 校车出车祸学生死亡是学校的责任吗 如果校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需要由学校进行无过错举证,如果能够证明校方自身没有责任的话,那么学生车祸死亡的责任不应该由学校承担。如果学校不能证明自己尽到了保障学生安全的管理义务,对车祸发生没有责任的,则要承担责任。 学生学校校车超载的司法解释 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三项规定,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该内容由 何虎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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